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华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 苏地2013-G-42号地块商住小区景观市政及绿化工程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以 相发改投核【2013】39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迎湖路南、问渡路西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造价约2500万 建筑面积:118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25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3/1 至 2015/6/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0010 | 苏地2013-G-42号地块商住小区景观市政及绿化工程 | 市政工程 | 其他 | 2500.0000 | 牵头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绿化单位须具备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Ⅰ组; 市政公用-Ⅱ组; 园林绿化-Ⅰ组; 园林绿化-Ⅱ组; | 是 | 220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牵头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绿化单位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新建小区市政景观工程造价不小于1000万元的市政景观项目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竣工日期在 2012 年09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金额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12/31 09:00 至 2015/1/4 15:00 ,在 ***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1/23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苏虹中路389号苏虹大楼307室
联系人: 沈君/屈爱萍 传真: 62581536 电话: 62581156/62892076
邮编: 215027 E-Mail: she(略)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4/12/31 至 2015/1/4
12. 备注: 牵头单位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2年内承担过新建小区市政景观工程造价不小于1000万元的市政景观项目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竣工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金额为准。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